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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名顺言 成“名”之道 起名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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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其渊源于祭祀。宗是祖庙之名,主祭的人称为宗子,主祭人所辖的族人,称小宗、群宗或宗人。

周代利用宗法辅助分封制度。周把诸侯分为同姓、异姓两类。周,姬姓,凡姬姓诸侯,奉周王宗主。诸侯在自己的封国内为大宗,别子的庶子为小宗,周以宗法团结同姓,以婚姻联合异姓。

春秋以后,氏族制度变为家族制度。家族制讲究血统、从夫居、父权,实行继承制和族外婚制。

血统:男女结婚,女子便成为夫族的一员,其所生子女属于父亲,叫做父系血统。

从夫居:夫妇成婚,妇随夫居。

父权:男人为一家之长,握有一切支配权。父亲的身份及权力,概传于子。

继承:家中的一切产业,都是父亲传给儿子。

族外婚制父制下的,是姓通婚。

由于宗法下的父系血统 产业 权力继承,家族的重要性便远超过了氏族,家族的人可以脱离氏族而独立生存,而且只有独立才可体现其继承优势。因此家族便替代了氏族。于是,姓氏渐合一。

在封建宗法制度下,女子几乎失去了所有的权力,甚至在历史上的某一时期,女子只可称氏,男子才能称姓;结婚后,妇随夫居,女子成为夫族的一员,已婚女子的姓名也发生了特别的变化:首先是在本身的父姓前加夫姓,表示已属夫族的一员,然后在父姓之后加“氏”,表明自身原属何家族,至于本名,就完全被了。如:张李氏,夫姓张,父姓李,后附缀“氏”,意为“已属张家的原为李家的女人”。

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变迁,姓与氏的内涵、及源出都发生巨大的变化。姓氏逐步合一,“姓”有了明确的概念,“氏”却保持着它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如“某氏昆仲”、“某氏学者”这样的和谓依然存在,这说明,“姓”和“氏”仍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着它们各自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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