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物事业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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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在漫长的岁月中,我国先民用自己辛勤的劳动和
卓越的智慧,创造了博大精深、辉煌灿烂的中华文化,留下了极其丰富的文物古迹。与
中华文明五千年来一脉相承、绵延不断的历史发展相对应,我国的文物也是世代留存。
从未间断,其数量之多、规模之大、品类之丰、技艺之精、价值之高,都无与伦比。根
据国家文物局1998年的最新统计,目前我国已知的地上地下不可移动文物有近40万处,
其中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万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近700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50
处,万里长城、故宫、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布达拉宫等21处古迹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
》名录。馆藏各类可移动文物约1000万件,其中一级文物近5万件。 这些珍贵的文物、
古迹,不仅是全中国人民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而且也是全世界人民最可宝贵的历史文
化遗产之一。

    1840年以后,由于列强侵略和频繁的战乱,中国文物遭受到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破
坏,许多珍贵文物流失海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文物保护,开
始了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国家进行的大规模文物保护管理和田野考古发掘工作。50年
来,我国的文物事业自小而大,蓬勃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这主要表现在
六个方面:

    一、中央和地方都建立了文物保护管理的行政机构和学术研究机构,初步形成了一
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专业队伍和较为完整的文物行政管理体系。建国之初,全
国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个文物考古机构,人员总计也不过数十人。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截
止到1998年,全国共有文物行政和科研机构3495个,从业人员6万多。 其中,大专以上学历近万人,高级研究人员2000多人,既有一批享誉国际学术界的历史、考古、博物馆
和文物保护工程技术方面的老专家,也有很多后起之秀。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都有专门负责本地文物保护、管理的行政机构,构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文物行政管
理体系。

    二、基础性工作及文物的修缮和科技保护成效显著。在国家的主持和各级文物机构
的组织下,不仅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文物普查,而且还对一些重要文物分
门别类进行了大规模的专题调查。同时,国家对博物馆藏品进行分类登记,征集、保护
了许多流散在社会上的传世文物,通过这些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基本廓清了我们这个文
物大国的资源分布和保存状况,从而为国家制订文物事业发展规划提供了科学依据。

    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国多数文物建筑处在无人看管、濒临毁灭的危险境地。1949年
以后,国家不断有计划地开展对重点文物建筑的修缮保护工作,特别是1992年以后,对
文物建筑进行抢救修缮的工程大幅度增加。到目前为止,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古
代、近现代建筑已有三分之二以上得到维修,一大批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也经过维修而
基本解除了险情。与此同时,中国文物工作者综合运用传统技艺和现代科技手段,有效
地防止或减缓了文物的自然损坏。有些文物科技保护的成果处于世界领先或独有地位。
为保护、抢救文物,发展文物事业,国家和各地方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尤其是在1992
年,全国共有9亿多元的资金用于文物事业,1997年增加到25亿元,1998年则达到了63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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