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事业能够取得巨大成就,还有赖于我国文物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继《中华人
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之后,国家相继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涉外工作管理办法》、《考古发掘管理办法》等十多个行政
规章,在修订过的《刑法》中,也明显加大了对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犯罪活动的惩治
力度。各地方也相继制订了一些地方文物保护法规。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行政、依
法管理、做好文物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从更深的层次看,50年来文物事业取得巨大成就并呈现持续发展的势头,根本原因
还在于,由于国家政治的稳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进一步激发起广大人民群众热爱文物
、保护文物的热情,使得我国的文物事业真正成为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使保护文物成
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从很早的历史时期起,我国就形成了收藏、保护和研究文
物的优良传统,从古至今,我们可以看到许多爱国人士不惜重金乃至身家性命保护文物
的动人事迹。这个优秀的民族传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加发扬光大。
在为以往成就感到自豪与喜悦的同时,我们也深知,目前我国文物事业的总体水平
仍与我们这样一个有着五千年文明历史的文物大国的地位不相适应,与我国人民日益增
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需求不相适应,文物事业的建设仍然任重而道远。但我们也坚
信,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日益走向富裕和文明的人民大众,也必然会对文物事业倾
注更多的关心和支持,从而也就为文物事业在下一世纪更大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所以,我们完全可以预期,在下个世纪,中国不仅将以文物大国著称于世,也必将以文
物保护先进国家而著称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