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田制度之军屯 军屯出现的时间与民屯差不多,设度支中郎将、度支校尉以及度支都尉等管理军屯生产。 军屯中的生产者,主要是士兵和他们的家属(所谓“士家”)。军屯的基本单位是营,每营60人。军屯上的实物地租剥削大概和民屯相同。 当时在曹魏境内有军队驻扎和“士家”聚集的地区,一般都有军屯的设置。在魏和吴、蜀对立的地带,因有重兵驻防,所以军屯的规模特别大。 在屯田土地上劳动的“士家”,受到统治者的种种压迫和歧视,地位格外低下。曹魏政权为了控制军队,规定“士家”另立军籍,在政府指定的地区聚居。世代当兵,父死子继,兄死弟代。为了保证兵源,曹魏规定士女必须嫁给士,寡妇也要由官府作主再行配士。“士家”子弟一般不能做官,也不能免除士籍。由于士兵的身份低,所以多次发生士兵的逃亡、骚动乃至武装起义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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