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庄式的生产经营 东汉时期,豪强地主都占有大量土地,通常又采取田庄式的生产经营方式。在当时的田庄中,有农、林、牧、渔各业,还从事某些手工业的生产,或进行一定的商业和高利贷活动,具有极强的自给自足性质。例如刘秀母舅樊宏在湖阳经营的田庄,其中有数里面积的樊陂,田地达三百余顷。在这个田庄中,庐舍楼阁成片,“竹木成林,六畜放牧”,“檀棘桑麻,闭门成市”。可见其规模很大,具有多种经营的特点。另外,樊宏还“好货殖”,从事商业和高利贷活动。(《后汉书·樊宏传》)在四川发现的画像砖上,也可以看到地主田庄的同样情景。 崔实所写的《四民月令》,对地主田庄的经营情况反映得很详尽。所谓:田庄里种植着小麦、大麦、春麦、粟、黍、粳稻、大豆、小豆等粮食作物,胡麻、牡麻、蓝靛等经济作物,瓜果等蔬菜;自己制作各种酱、酒、醋及饴糖等食物;又种植药用植物,以配药品。在这种大田庄里,还种植各种林木以及果树,饲养马牛等耕畜和家畜。在手工生产方面,自己养蚕,纺织各种麻布和丝织物,制作衣、鞋,制造农具和兵器等。此外,田庄中也有粮食及农副产品的买卖。可见,在地主田庄里,各类生活资料基本上都可以自给自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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