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田制与府兵制 以宇文氏为首的西魏、北周统治集团,是由贺拔岳领导的武川军人集团和关陇汉族地主组成的。西魏、北周时期,在内政方面作了一系列的改革。 宇文泰采用苏绰的建议,建立计账(租赋预算)和户籍制度,以保证政府收入。又颁布“先洗心、敦教化、尽地利、擢贤良、恤狱讼、均赋役”六条诏书,让地方官遵照执行。并且主张用人“当不限荫资,唯在得人”,这对门阀势力是个限制。 北周也推行了均田制度。北周的均田制规定:有室者(已婚的丁男)授田一百四十亩,末婚的丁男授田一百亩。租调剥削是:有室者每年纳租粟五斛、绢一匹、绵八两;植麻地区纳布一匹、麻十斤。未婚的丁男纳半数。徭役负担为:丰年三十天,中年二十天,歉年十天。北周地区门阀士族的力量较弱,加以吏治比较清明,所以均田制得以推行。 西魏、北周的另一重要改革是建立府兵制度。府兵制在形式上采用鲜卑八部之制。550年,宇文泰设立了八个柱国大将军,正式开创了府兵制。 在八柱国之中,宇文泰都督中外诸军事,是最高统帅,西魏宗室广陵王元欣只挂个虚名,所以实际领兵的只有六个柱国大将军,分统六军,合周礼六军之制。六个柱国各督二个大将军,每个大将军督两个开府,每个开府各领一军,共二十四军。这就是府兵的系统。 府兵初建时,六柱国的权力很大。到了北周初期,宗室大臣宇文护专政,他以增设柱国、大将军的办法使他们有名而无实权,提高了二十四个开府将军的地位,直接由中央控制。周武帝时,改称兵士为侍官,使他们具有皇帝卫队的性质。作战时,临时命将配兵,二十四个开府将军的权力又有所削弱。 府兵不入民籍,另立军籍。当府兵者,自备弓、刀,甲、戈、弩由官府供给;有的自备资装,但不负担其它课役。由于不断征募农民当兵,战时打仗,农隙讲武教战,有向兵农合一发展的趋势。 周武帝亲政后,最重要的改革之一是废止佛教。北周时有僧侣一百万,寺院万余所,严重影响政府的兵源、财源。574年(建德三年),他下诏禁断佛、道二教,把僧侣地主的寺宇、土地、铜像、资产全部没收,以充军国之用。近百万的僧尼和寺院所属的民户编入民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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