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西藏管理的加强 早在清入关前,西藏的达赖喇嘛就与皇太极有书信往还。1652年(顺治九年),五世达赖亲到北京朝见顺治帝。清廷赐他金册金印,并敕封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达赖喇嘛”的封号,就是这时正式规定的。但西藏某些反动农奴主暗地却与噶尔丹勾结,蓄谋叛乱。1682年(康熙二十一年),五世达赖去世,桑结等秘不发丧,并盗用达赖名义,把持西藏地方政府。到1705年( 康熙四十四年 ),桑结被拉藏汗处死。 1717年(康熙五十六年),准噶尔叛军窜入西藏,杀害拉藏汗,给藏族人民造成了深重灾难。清政府于1718年至1720年(康熙五十七年至康熙五十九年)间,派兵入藏,击败了准噶尔叛军。清政府分兵驻藏,并任命康济鼐和颇罗鼐二人分理前后藏事务。1727年(雍正五年),清政府在西藏设置两个驻藏大臣,分驻前后藏,以监督西藏地方事务。驻藏大臣的设置,说明清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的管理有了进一步的加强。 1728年(雍正六年),颇罗鼐因平叛有功,清朝封他为藏王,管理藏事。乾隆时又晋封为郡王。在他执政期间,始终尽力维护祖国统一,服从清政府命令,使西藏地方与清朝中央政府的关系非常密切。 1750年(乾隆十五年),颇罗鼐子藏王钟邴墨特又勾结准噶尔叛军进行叛乱,但很快就被镇压下去。此后,清政府废止了藏王制,在达赖下面设置噶厦,由四噶布伦分理西藏地方政事。另外,清朝还增派驻军,并在西藏西部设立卡伦(边卡),以加强边防。 1780年(乾隆四十五年),六世班禅前往承德避暑山庄觐见乾隆帝,受到清中央政府的隆重接待和欢迎。 1791年(乾隆五十六年),廓尔喀(尼泊尔)封建主在英国殖民者的挑拨唆使下,大举入侵我国西藏,进犯日喀则,掠劫扎什伦布寺,残害藏族人民。西藏广大僧俗人民对廓尔喀侵略者进行了英勇抗击。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清政府派大将军福康安等率满、汉、藏、索伦等族军队万余人入藏征讨。清军很快就将廓尔喀侵略军全部赶出中国国境。 清政府击退了廓尔喀侵略者之后,对西藏的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面进行了重大的改革。在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颁布的《钦定西藏章程》中,明确规定“驻藏大臣督办藏内事务”,其地位“与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平等”;各级地方官员及管事喇嘛,都归驻藏大臣管辖,“事无大小,均应禀命驻藏大臣办理”;他们的任命,也“统归驻藏大臣会同达赖喇嘛拣选,分别奏补拣放”;达赖、班禅以及其他呼图克图“灵童”转世时的“金本巴瓶掣签”仪式,也要在驻藏大臣的监视下进行。即把呈报出世的“灵童”指出数名,由驻藏大臣将其姓名、生年月日,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在签上,放进皇帝颁发的金本巴瓶内,诵经七日,届时,驻藏大臣亲临监视抽签,然后再呈请中央政府批准,方为有效。其他如审查财政收支、主持对外事务、春秋巡视国境等,也都由驻藏大臣经管。此外还整顿西藏地方军队组织,加强防务,铸造西藏地方银币。通过这些措施,西藏“事权始归一”。从此,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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