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的哲学思想 王夫之(1619年~1692年),字而农,号斋,湖南衡阳人,世称船山先生。他的著作很多,主要的有《张子正蒙注》、《周易外传》、《读四书大全说》、《黄书》、《读通鉴论》和《宋论》等。 王夫之是中国17世纪杰出的唯物主义思想家。他在宇宙观方面,认为宇宙万物是由物质性的气构成的,整个宇宙充满了这种物质性的气。他说:“阴阳二气充满太虚,此外更无他物,亦无间隙,天之象,地之形,皆其范围也。”这是明确地提出了宇宙是由物质元气构成的物质实体的见解。在理气关系的问题上,王夫之提出“理在气中”,批判了宋明理学家的“理在气先”和“心外无物”等各种唯心主义的谬论。关于“道”和“器”的关系问题,王夫之认为“天下唯器而已矣”,“无其器则无其道”。就是说,规律不能离开客观事物本身而独立存在。 王夫之在批判唯心主义先验论的斗争中,建立了他的唯物主义认识论。他强调人的认识必须符合客观对象,但客观对象并不依赖主观认识而存在。他说:“因所以发能”,“能必副其所”。这里的“能”是指认识的主体,“所”是指认识的对象。就是说,必须有客观对象才能引起认识作用,又必须与客观对象相符合,才能得到正确的认识。 王夫之的唯物主义哲学体系中还包含有丰富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他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对立统一之中,都是在不停息的运动变化中的。他反对理学家主静的形而上学思想,指出:“静者静动,非不动也。”王夫之还认为变化日新不是旧事物的重复,而是“推故而别致其新”。他的这种发展观,是具有积极进取精神的。 王夫之的历史观也有不少进步的因素。他认为历史的发展有一定的规律可寻。他认为历史发展的总的趋势是不断进步的,因此反对那种一代不如一代的倒退的历史观。王夫之的这种历史观,对以后的进步思想家和革新运动都有很大影响。 王夫之还批判了宋明理学提倡的“去人欲,存天理”的唯心主义道德观,提出“天理”即在“人欲”之中,主张满足人生的物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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