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的小说 《红楼梦》初名《石头记》,成书于18世纪,是一部杰出的古典长篇小说。全书一百二十回,前八十回为曹雪芹所作,后四十回是高鹗续写的。 曹雪芹,名霑,号雪芹。其先世原为汉人,清军入关前入了满洲正白旗籍。他祖上三代世袭江宁织造的肥缺,是一个受到康熙帝特别赏识的贵族世家。后来他家被抄,移居北京西郊,他本人穷困潦倒,连饭都吃不上。曹雪芹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开始写作《红楼梦》的。 曹雪芹在《红楼梦》里,以通过描述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故事为中心,联系着广阔的社会背景,具体解剖了贾府这个贵族家庭由盛而衰的历史过程及原因,揭露了封建社会后期的种种黑暗和罪恶,以及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向人们揭示了封建社会必定灭亡的历史规律。作者并通过描写贾府封建家族内部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及其骄奢淫逸的无耻生活,无情地批判了封建的伦理道德、礼制法规的虚伪和反动性。对于残酷的阶级压迫和剥削,作者也揭露得比较深刻。 《红楼梦》还反映了曹雪芹反对封建礼教束缚、争取妇女的平等地位和婚姻自主的民主主义要求。 《红楼梦》的艺术成就达到了我国古典小说的最高峰。它结构紧严,语言精炼、清新,所描绘的各种人物情态如生,跃然纸上,对读者有着无比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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