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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抗沙俄侵略

    1689年(康熙二十八年)8月,中俄双方在尼布楚进行谈判。中国代表团的首席代表是领侍卫内大臣索额图,俄国代表团的首席代表是全权大臣戈洛文。谈判结果,在中国作了某些让步的情况下,双方于9月7日(阴历七月二十四日)签订了《尼布楚条约》。条约规定:“以流入黑龙江之绰尔纳河,即鞑靼语所称乌伦穆河附近之格尔必齐河为两国之界。格尔必齐河发源处为石大兴安岭,此岭直达于海,亦为两国之界:凡岭南一带土地及流入黑龙江大小诸川,应归中国管辖;其岭北一带土地及川流,应归俄国管辖。惟界于兴安岭与乌第河之间诸川流及土地应如何分划,今尚未决,此事须待两国使臣各归本国,详细查明之后,或遣专使,或用文牍,始能定之。又流入黑龙江之额尔古纳河亦为两国之界:河以南诸地,尽属中国;河以北诸地,尽属俄国”。“俄人在雅克萨所建城障,应即尽行除毁。俄民之居此者,应悉带其物用,尽数迁入俄境。”此外,条约对越界、双方侨民的处理以及贸易等项,也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尼布楚条约》是中俄双方签订的第一个边界条约,它从法律上肯定了格尔必齐河和额尔古纳河以东,外兴安岭直至鄂霍次克海以南的乌苏里江和黑龙江流域(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广大地区,都是中国的领土。这个条约维持了一百多年,在鸦片战争后才为帝俄所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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