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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古历史 > 历代简史 > 史前时期 > 母系氏族


    母系氏族公社的确立 

    血亲婚配逐步受到限制,氏族逐渐形成。新人阶段氏族制的第一个时期即母系氏族公社就完全确立了。

    当时,一个母系氏族公社有一个共同的女祖先。由于全体成员只能确认各自的生母,所以成年的妇女都一代一代地成为确定本氏族班辈世系的主体。成年的男子则分散到其他氏族寻求配偶,实行群婚。每个氏族公社内部,存在着按性别和年龄的不稳定的分工。壮年男子担任打猎、捕鱼和保护集体安全等需要较大体力的事务,而采集食物、看守住地、烧烤食物、缝制衣物、养老育幼等繁重任务,都落在妇女的肩上。她们是氏族公社原始共产制经济的主持者,又对确定氏族的血亲关系起着主导作用,这就是母系氏族公社构成的特点。

    这样的社会结构是与当时极端低下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因而通行在旧石器时代晚期的文化发展阶段中。像峙峪、山顶洞等遗址,就反映了当时母系氏族公社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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