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系氏族原始农业生产 从上述众多遗址和丰富多彩的文化遗存来看,可知在距今七八千年到五六千年之间,以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为中心,在全国范围内,母系氏族公社已经普遍发展和繁盛起来。 原始农业 以农业为主的多种经济活动在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一带的氏族公社,比其它地区发展得较早和较快一些。这些地区众多的氏族公社,大部是长期定居在河流岸边或近水的台地上,形成人口众多、规模较大的村落。 各地的氏族公社,都是依靠氏族组织的力量,使用磨光石斧、石铲、木耒、骨耜、石镰等简单的劳动工具,经营着以耜耕为主的原始农业生产。 在北方黄土地带,主要种植耐旱而自生力较强的粟类作物。在半坡和其它仰韶文化遗址的窖穴、房屋和墓葬中,经常发现有粟或粟的皮壳。说明粟在七八千年以前就成为我国北方的主要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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