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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古历史 > 历代简史 > > 南宋、金朝的经济和社会矛盾

 

    土地兼并

  南宋时土地兼并极其激烈。宋室南渡后,皇族和出身北方的文臣武将纷纷在南方掠夺土地,建置家业。一般官僚地主也利用战乱兼并土地。再加上官商大贾采用以末求富、用本守之的办法,大量购买土地。从而掀起了兼并狂潮,使南宋土地集中的严重程度大大超过北宋。

  南宋土地兼并最明显的特点是高度集中。如南宋初期的大将张俊,每年收租米60万斛,淮东土豪张拐腿,每年收谷70万斛,以每亩收租一石计算,他们的田地都有六七十万亩。由于土地兼并愈演愈烈,农民失去土地成为佃农的也迅速增多,因此南宋客户的比例超过北宋。

  南宋时期,地租仍是分成租和定额租两种,但佃户所受地租剥削及额外负担,比北宋更苛重。特别是许多地区佃户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也比北宋严重,他们被束缚在土地上,很少有退佃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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