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lcome to CCNT
| 首页 | 历史年表 | 历代简史 | 历史名人 | 历代战役 | 历史典籍 | 年号检索|
 史前西周春秋战国西汉东汉三国西晋东晋南北朝五代
中华古历史 > 历代简史 > > 两宋时期中外交流

 

    市舶机构

  宋代的市舶机构类似近代的海关,但权力更大。

  商船出海,必须向它申请、具保才能通行。否则货物将遭没收,人员被惩处。外国商船到达中国港口后,必须立即向市舶机构报告,由它派员上船检查。一般征收其货物的十分之一作为入口税,叫做“抽解”。并规定某些货物为禁榷物,全部由市舶机构收购,其他货物也收买一部分,总称为“博买”。抽解和博买来的货物,一律送交中央政府。南宋政府又在通商口岸创办外商招待场所,如杭州有怀远驿,明州、温州有来远驿等,对外国商人和商船采取一系列保护措施。

  由于两宋政府大力奖励海外贸易,加上当时造船业的进步,指南针的使用,使海上交通极为便利。当时,亚非各国与中国通商的有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重要的有高丽、日本、交趾、占城、真腊(柬埔寨)、蒲甘(缅甸)、勃泥(加里曼丹北部)、三佛齐(苏门答腊东南部)及大食等。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页|文化部|中国音像市场|数字图书馆|中华颂|中国人的智慧|文化天地|民俗民风
中华美食|音乐时空|表演艺术|美术长廊|中华文物瑰宝|收藏世界|黄金屋|中国文学|文化服务

关于我们 | 与我们联系 | 设置首页 | 帮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