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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景之治

  汉高祖总结秦亡的教训,实行黄老无为政治,采取“与民休息”的政策。到了文帝、景帝时期,倡导以农为本,进一步推行“轻徭薄赋”、“约法省禁”的政策,使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史称“文景之治”。

  文帝时,提倡以农为本,多次发布诏令劝农,以发展封建的农业经济。公元前167年七月,文帝下诏“除田之租税”;公元前156年六月,景帝“令田半租”,即三十税一,并成为汉朝的定制。文景时又减少地方的徭役、卫卒,停止郡国岁贡,开放山泽禁苑给贫民耕种;并颁布了赈贷鳏寡孤独的法令。这些措施的施行,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文景之世,“流民既归,户口亦息”,粮价也大大降低,“谷至石数十钱”。

  文景时期,在恢复经济的同时,“惩恶亡秦之政,伦议务在宽厚”。施行“约法省禁”的政策,废除了一些严刑苛法,如妻孥连坐法、断残肢体的肉刑等,并减轻笞刑,以缓和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所以这个时期,许多官吏断狱从轻,不求细苛,以至有“刑轻于它时而犯法者寡”、“断狱数百,几致刑措”之说。这和秦时“断狱岁以千万数”的惨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文景时期的“与民休息”政策,对恢复和发展生产起了一定的作用,从而使封建统治进一步巩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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