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国李悝变法 魏国在战国初年魏文侯当政时(公元前445年~前396年),任用李悝为相,进行变法。李悝变法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其一、废除奴隶主官爵世袭制,根据功劳和能力选拔官吏,使地主阶级的代表得以牢固地掌握政权。 其二、推行“尽地力之教”。其具体措施是:规定每亩地的标准产量为一石五斗,要求农民“治田勤谨”,达到每亩增产三斗;同时杂种各种粮食作物,并充分利用空闲土地,植树种桑,多种瓜果蔬菜。目的在于提高农作物产量,增加封建政权的田租收入。 其三、实行“平籴法”。年成好时,政府以平价购入粮食,灾年再以平价出售,以平衡粮食价格,防止商人垄断粮价,稳定小农经济,巩固封建的经济基础。 其四、李悝作《法经》六篇。这是一部保护封建制度的法典。这部《法经》不仅集以前各国法律之大成,而且是秦汉法律的张本,所以李悝被列为战国时代法家的始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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