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流行音乐厅》定期推新人 升级评选 活动

  《中国流行音乐厅》是由中国轻音乐学会主办,北京企歌文化艺术中心、中央电视台中视演艺中心、北京剧院联合承办,文化部中华文化信息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文艺中心、中国音乐生活报社、北京电视台《公益歌曲大擂台》、《金舞台》报社、中华好歌网等媒体提供支持。联合推出的中国第一家流行音乐厅。为了发现人才,成就人才。现特别面向全国推出:每周选拔新人、新秀升级评选活动。欢迎有志者踊跃报名,成功就在于你的勇气。

  报名范围:

  社会各界具备一定专业演出水准,15岁——25岁五官端正、台风健康的流行音乐爱好者。

  报名条件:

  准备2—4首熟练的歌曲或流行音乐器乐演奏节目,歌谱(1式5份)、伴奏带自备。(如没有伴奏带的选手,报名处可提供录制服务)2张免冠1寸照片,2—5张艺术照片,个人艺术简介,身份证复印件,专家评审费50元(不可夹在信中邮寄)。

  报名办法:

  电话——如没有报名表格,请拨打010-84043484预约,索取《通知》和《报名表》。

  邮寄——请将录音小样、歌谱(1式5份)、2张免冠照片、2—5张艺术照片、个人艺术简介、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格(可复印)一并邮寄到: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菊儿胡同甲14号北京七色光儿童剧院《中国流行音乐厅》节目办公室收,邮编:100009;专家评审费50元人民币汇至相同地点(不可夹在信中邮寄)。接到通知入选上晚会的选手,须交演出设备使用费500元人民币。

  来人—— 即日起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在上述地址“七色光儿童剧院《中国流行音乐厅》节目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乘车路线:107、108、104‘快/慢车’、106、113路交 道口下车,13路锣鼓巷下车)。

  通知——两周内通知选拔节目的时间、地点(外地邮寄三周内通知)。

评选办法:

  1、 初选:北京地区经专家现场评审,合格者进入晚会;外地选手通过录音、录象评审,进京参加现场评审,合格者 进入晚会。

  2、 复选:初选合格者进入复选,由专家评选,优胜者参加每季度一次的季度评选。

  3、 决赛:复选优胜者进入每季度一次的季度决赛晚会,由现场观众共同评选出前三名进入年度大奖的提名。

  4、 总决赛:首届总决赛设在2001年8月份,决赛优胜者提名为本次总决赛的参赛选手,通过总决赛选拔出前两名为“《中国流行音乐厅》主打歌手”大奖得主,将得到《中国流行音乐厅》的全面包装。其他入围歌手分别评为一、二、三等奖,也将成为《中国流行音乐厅》的“特约演员”,根据歌手的具体情况,每年将有两次以上在《中国流行音乐厅》演出的机会。

演出条件:

  1、 剧场、灯光、舞美、音响晚会设置,组织观众、邀请专家、唱片公司、演艺公司、媒体代表、歌迷观众现场观摩;

  2、提供化装指导(提供歌手专项形象设计,费用另计);

  3、服装自理,提前一周审查(提供服装设计,费用另计);

  演出时间:2000年7月29日开始,每周五晚20:00——21:30定期举行,具体场次服从安排(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演出地点:北京剧院(安慧里三区10号) 《中国流行音乐厅》。 演出内容:新人、新秀亮相,嘉宾歌手新歌、新专集发布,老歌回顾。根据情况调整形式。

  演出形式:由主持人贯穿、专家现场点评、观众上下呼应的独唱、重唱、乐队、组合各种不同风格的流行音乐会。

  特别招聘:偶像型主持人男、女各2名;晚会编导2名;广告业务员、票务员若干名(备有祥细资料索取)。

  北京企歌文化艺术中心 《中国流行音乐厅》节目办公室 2000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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