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整顿压缩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根据省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1]30号)和文化部《关于开展文化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1]18号)精神,省文化厅、公安厅、工商局联合对全省整顿压缩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进行了部署。

6月18日,省文化厅、公安厅、工商局报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整顿压缩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工作的通知》(浙文市[2001]4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全省今年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总量将压减到1000家以内,压缩比例为70%左右,并将压缩目标分解到各市、县,逐级负责,分级落实。这次整顿压缩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的主要措施是:在10月底前,一律关闭不符合面积要求(各市城区使用面积少于120平方米,县、市含乡镇使用面积少于80平方米)、游戏机台数(含电路板)报废率达50%以上以及距中小学校直线距离不足200米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发现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一律吊销营业执照;各地不再审批新设立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不得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必备的条件作变通处理,不得从事面向国内的电子游戏机(含电路板)交易活动。《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法规宣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深入细致地做好经营户的工作,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有失职、渎职行为的管理人员,要严肃查处;对举报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违法违规行为的群众,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根据《通知》精神,省文化厅、公安厅、工商局于6月20日制定下发了《整顿压缩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工作操作办法》,要求各地于7月15日前完成并上报经当地政府同意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整顿压缩工作方案及具体实施意见;7月中旬起至10月底,对全省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梳理,逐家核定场所,关闭所有审核不合格的场所;11月至12月,经审核合格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向社会公示,省文化、公安、工商部门将对各地整顿压缩工作进行抽查。

为使全省整顿压缩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工作落到实处,省文化厅、公安厅、工商局于6月27日召集各市文化、公安、工商部门召开了全省整顿压缩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工作会议,会议强调了整顿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要求各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措施,确保整顿压缩目标的实现。

浙江省文化厅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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