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副省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进一步落实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工作

 

5月23日下午,福建省副省长潘心城主持召开省政府专题会,听取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局、通讯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关于文化市场发展与管理情况的汇报,研究讨论文化市场目前存在的有关问题。会议肯定了前一阶段文化市场治理整顿取得的成效,要求全省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培育文化市场主体,扶持健康有益的文化经营活动;促进全省文化市场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文化氛围。会议决定: 一、切实贯彻落实省文化厅制定的《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工作方案》,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整顿和规范工作。

二、要进一步加强对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宣传,加强对重大案件的跟踪报道,在全省广泛开展文化市场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为整顿和规范工作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要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关闭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以及打击电子游戏机、网吧等经营场所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摧毁非法出版物生产制作窝点,从源头上加以严格管理。 四、要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检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娱乐场所的治安和消防安全工作,严防重大恶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要加强全省文化市场稽查队伍建设,保障文化市场管理稽查经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解决娱乐场所监督检查所需经费的意见》精神,尽快出台相应的具体措施,保证文化市场管理稽查经费的落实。有关加大文化市场稽查管理所需稽查、办案经费的问题,由省文化厅商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提出具体意见,并以三家名义下发各地执行。 六、要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法规体系,由省文化厅会同省法制局,抓紧拟定《福建省文化娱乐管理办法》和《福建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及时制定《福建省音像制品管理办法》,争取尽快出台。

七、各市(县、区)参照省文化厅、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三个部门的职能划分,尽快理顺当地音像市场管理体制。

八、由省文化厅商财政厅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明确的规定;建立健全文化市场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揭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文化部文化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办公室编 200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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