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厅治理关闭还是引导

 

前不久,江西省有关部门作出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关闭迪斯科舞厅。此举在各地引起了不小的反响。目前,关闭工作已开始进行。其中,省城南昌颇有影响的滚石迪厅、泉之水迪厅、水晶宫迪厅已被关闭。

据江西省公安厅新闻中心副主任何隆递介绍,此次整顿工作的主要区域在南昌,同时也向周边地区辐射。公安厅决定力争在8月15日之前,“协助文化、工商部门规劝所有的20多家迪厅经营业主转换其经营项目”。

为什么要关闭迪厅

近年来,江西迪厅发展迅速,对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非法经营的问题却一直得不到解决。在南昌市区的20多家迪厅中,三证齐全的只有5家。由于是非法经营,一些经营业主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疏于管理、超时超员的现象十分严重。晚上23点以后必须歇业的规定成为一纸空文,迪厅里常常人满为患,给治安、消防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隐患。而且,由于从业人员素质低下,进出顾客鱼龙混杂,流氓滋事、打架斗殴等刑事治安案件时有发生。像滚石迪厅的保安,在公安人员抓捕逃犯时,不仅阻挠执法,而且打伤警察,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而水晶宫迪厅由于纠纷,甚至造成了一死一伤的惨剧;在这其间,买卖毒品、卖淫嫖娼等现象也屡禁不止,摇头丸甚至是闻所未闻的摇脚丸都堂而皇之地粉墨登场了。所有这些,加上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噪音问题,使得群众对迪厅的意见很大。

这些现象,在网吧、录像厅中也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其实,最令群众担心的恐怕还是迪厅等娱乐场所对青少年的影响。专家指出,由于青少年思维活跃,兴趣广泛,追求新奇、刺激而又缺乏分辨、自控能力,因而,迪厅、网吧甚至是录像厅对他们有极强的诱惑力。如果说,网吧的作用还是比较间接的,那么,迪厅、录像厅的负面因素对他们的影响就是直接的。可以说,不管是迪厅还是网吧都成了他们成长道路上的一道“坎”。

这些问题,单靠治理并不能完全得到解决,何隆递说,一方面因为此类娱乐场所的情况一般都比较复杂,难于管理,另一方面则是与“案发才出警”的惯例有关。在这种出警惯例下,不仅对于迪厅等娱乐场所的日常监管没有制度保障,即使要进行监管,恐怕还会面临警力不足的困难。

何隆递说,其实,关闭所有迪厅并不影响群众的娱乐活动。毕竟,娱乐场所多种多样,关闭迪厅后,歌舞厅、夜总会仍然存在,更何况,迪厅门票高,一般群众难以消费,而作为消费主体的年轻人以后完全可以去比较低廉的歌舞厅,效果应该是一样的。

迪厅仍有消费市场

然而,关闭所有迪厅到底能否解决问题,许多人表示还难下定论。因为,尽管迪厅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然而,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是,它的特性决定了它在满足年轻一族文化娱乐需求方面具有其他娱乐场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个道理同网吧能够满足青少年尤其是大专院校学生的触网需求如出一辙。江西省文化厅文化市场处毛调研员表示,迪厅仍然具有很大的消费市场,广大的年轻人始终是它的忠实消费者。在这种情况下,将所有迪厅全部关闭的做法能否标本兼治,还很难说。

事实证明,毛的担心不无道理。据毛介绍,关闭迪厅只是使迪厅的经营行为由地上转为地下。许多经营者与执法部门打起了“游击战”,他们往往在其他一些娱乐场所租包厢,在包厢中放VCD、蹦迪。这使得关闭工作不仅无法杜绝迪厅带来的负面效果,而且还衍生出盗版等一些新问题。

毛调研员说,他并不反对把关闭作为治理整顿娱乐场所的一种形式,但是,关闭必须要有区别、分阶段地逐步进行。必须要把关闭与加强管理结合起来。作为娱乐场所,只要管理、防范措施得当,完全可以将负作用减少到最低程度。迪厅是公共娱乐场所,在管理过程中,各部门必须做到既各司其职,又协调一致、互相配合。

曾做出全面关闭录像放映业决定的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局负责人则主张,各地区有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关闭”工作一定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应本地区的具体对策。一定要做到水到渠成、量力而行。

关键在于法制建设

迪厅、网吧以及录像厅是在市场经济中产生并发展起来的,因而,对于这类娱乐场所的处理必须按照市场规律来进行,必须全面、准确地认识此类娱乐场所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必须全面透彻地把握市场规律和市场特性。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白仲尧认为,既然迪厅的市场已经形成,那么,对于迪厅就应该是如何引导的问题,而不能仅仅局限于围追堵截。迪厅与互联网一样,完全可以通过引导,使其向健康、文明、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方向发展。而且,社会主义文化本身就是多元的。在当前群众文化生活比较单调的现状下,有关部门更应该在疏导上下工夫,而不是仅仅通过行政手段、行政命令来规范管理。更何况,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在迪厅这类娱乐场所中就业,以之为生。

白仲尧指出,目前的关键问题是市场法制的建设。必须在市场经济规律的指导下,结合娱乐场所自身的发展规律来完善市场法规、制定管理策略和发展策略。譬如,对迪厅的市场准入条件要有明确的规定,对于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思想倾向以及他们应尽的义务、应负的责任都要有明确的规定,从而使人们对于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非法的一目了然。此外,各主管部门、执法部门要开展定期的检查,加强对迪厅的监管。

除了在规模化、规范化上下工夫,一些业内之士指出,主管部门应该加强对先进管理模式的探索,使管理方法更加科学,更加符合日新月异的实际情况;要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扶持一些秩序良好、管理科学的品牌迪厅,同时,对于那些屡屡违规、有不良记录的迪厅要坚决予以惩处,甚至加以取缔。鼓励文明健康的文化消费方式,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消费环境,在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努力提高群众的文化消费层次。只有文化产品极大丰富,消费习惯文明高雅,才能满足群众需要,才能真正解决迪厅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

汪建根

(摘自2001年8月13日《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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