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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
回族在其东迁之初,是阿拉伯语、波斯语和汉语同时使用,由于长期和汉族杂居,逐渐习用汉语、汉文。同时也保留了一些本民族的词汇。少数人会用阿拉伯语。在边疆地区,回族人还是使用当地的民族语言。在回族人经营的商店前往往挂着用阿拉伯文写的招牌。
宗教文化
多信仰伊斯兰教,属逊尼派。在长期相处中,虽受汉文化影响较大,但在心理状态和经济生活、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仍表现出自己显著的特点。
历史上出现不少政治家(海瑞)、思想家、文学家(李蛰)、航海家(明代郑和)、建筑家(亦黑迭儿丁)、学者、诗人、画家及经学家等。
习俗及社会
饮食、丧葬、婚姻、节日等受宗教影响至深,并已成为民族习惯。不吃猪肉和一切动物的血和自死动物。丧葬时用白布包身土葬。
回族历史上从事内地和边疆屯田垦牧,农户多附带经营牧业或运输业、手工业、小商业。回族工匠在制香、制药、制革、制炮以及矿产的采冶上都较为著名。回族又以善于经营而著称,从珠宝玉石业、运输业到牛羊屠宰和加工业,都是他们的传统行业,特别是“清真小吃”更享盛名。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宁夏回族自治区、2个自治州、6个自治县,并分别与彝、苗等族建立3个联合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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