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 布依族 朝鲜族
土家族 哈尼族 傈僳族
高山族 拉祜族 东乡族
纳西族 景颇族 仫佬族
布朗族 撒拉族 毛南族
锡伯族 阿昌族 普米族
德昂族 保安族 裕固族
独龙族 赫哲族 门巴族
珞巴族 基诺族 仡佬族

苗族 彝族 壮族 满族
侗族 回族 藏族 怒族
京族 瑶族 白族 黎族
佤族 水族 土族 羌族
傣族 畲族 柯尔克孜族

维吾尔族 哈萨克族
达斡尔族 塔吉克族
鄂伦春族 俄罗斯族
鄂温克族 塔塔尔族
乌孜别克族
瑶族(二)

宗教文化

崇拜多神,尤其崇拜祖先“盘古”,禁食狗肉。13-14世纪之后,道教、佛教传入,道教影响很大,而且与巫术相通。但信佛者不多,天主教也曾传入,信者也不多。

普遍喜爱唱歌,民间口头文学丰富。

习俗及社会

不同地区的瑶族生活习俗各具特点,服饰也丰富多彩。男子上衣有对襟及左大襟两种,束腰带,裤子长短不一,大都以蓝、黑为主。妇女上穿无劣谔衣,下着长短不等的裙子,有的穿长裤或短裤。衣领、衣袖、裤脚上还绣有各种彩色图案。有些妇女头上戴有三条弧形大银铁,两头上翘,重量达半公斤左右。还戴银手镯、项圈等。

广西北部的瑶族,吃茶的方式很特别。是将茶叶泡开,然后用油炒,煎成浓汤加上盐,再用来冲泡炒米及炒黄豆等。

瑶族行一夫一妻制。

瑶族节日很多。大节日有春节、清明节、祝著节、耍望节等。

瑶族以农业为主,兼营林业和狩猎。新中国成立前社会经济发展可分三种类型:第一类以农业为主,兼营林副业;第二类以林业为主,兼营农副业;第三类保留有少量的原始氏族残余和用“刀耕火种”的耕作方法。织染和刺绣,“瑶斑布”在国内享有盛誉。

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社会改革,废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先后建立8个瑶族自治县,并和壮、京、侗、苗等族建立4个联合自治县,各项事业发展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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